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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KA91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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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抱怨專區] 好心冇好報!換返d老鼠貨你.你就唔比d野我!好野有佢反口既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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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#
發表於 7-9-2010 00:10:52 | 只看該作者
總之大家都係受害者~有咩事好好傾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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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#
發表於 7-9-2010 00:15:35 | 只看該作者
總之大家都係受害者~有咩事好好傾啦
真白羊 發表於 7-9-2010 00:10



    係我激動左 sorry=v=

結果都係要報警處理 報左唔知可唔可以po張報案紙上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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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#
發表於 7-9-2010 00:18:18 | 只看該作者
只係今次打擊真係好大= = 估唔到我車隊會出現昆狗 唉
睇黎我都要好好考慮下係咪仲有能力帶領ESG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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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#
發表於 7-9-2010 00:19:11 | 只看該作者
係我激動左 sorry=v=

結果都係要報警處理 報左唔知可唔可以po張報案紙上黎 ...
星雪夜車神 發表於 7-9-2010 00:15



    歡迎~ 我會好開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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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#
發表於 7-9-2010 00:20:58 | 只看該作者
歡迎~ 我會好開心
真白羊 發表於 7-9-2010 00:19



    但係唔知可唔可以PO上論壇 好似有咩保密條例@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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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#
發表於 7-9-2010 00:31:48 | 只看該作者
但係唔知可唔可以PO上論壇 好似有咩保密條例@@
星雪夜車神 發表於 7-9-2010 00:20



    上左報紙仲有得保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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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#
發表於 7-9-2010 00:37:28 | 只看該作者
上左報紙仲有得保密?
真白羊 發表於 7-9-2010 00:31



    唔清楚 都要問下火火本人先x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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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8#
發表於 7-9-2010 00:47:36 | 只看該作者
我兩件野都會等佢有錢贖回 或等警方處理..
但妳是收害者係慘...但不可能把妳的損失轉駕在其他玩家的身上
妳都追不到佢虎套 試問其他玩家會追到嗎...
希望警方會盡快處理....
祝妳早日拿回妳的野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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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#
發表於 7-9-2010 00:52:21 | 只看該作者
香港的私有制及產權概念,物品轉讓(即你將你的物品賣給別人,或別人賣物品給你),都耍出售者擁有該物件的產權,即擁有權,交易才成立,所以奴隸買賣不符合產權交易的概念,因為一個人是不可以擁有另一個人的產權.人這個個體不是用產權計的!既然甲方不擁有乙方,又如何將乙方出售?(感情瓜葛不計)所以如果出售物品的人並不擁有出售物品的產權,交易就不成立,就算已付出金錢甚至訂立契約,交易都不獲法庭承認!


轉貼 樓主可睇下
*而賊贓就是賊人偷回來的物品,而不是經正式交易下取得,所以並不存在交易時的產權轉移,自然不擁有該贓物的產權,所以就算再轉售,交易都不成立。就算你已付出金錢買了贓物,都沒有保障,就算事隔多年,一經証明你買的是賊贓,而又找到原物主的話,原物主有權討回,而你付出的金錢亦不會獲得賠償,這是購買賊贓的風險,所以購物就要小心了。

而問題是你購買時是不是已知道那物件是賊贓,如果你當時不知道,就不是犯法,最多同樣是受害人,損失金錢。不過若你明知都買,就有可能犯了接贓罪,就是犯法,就麻煩啦!不過若被起訴,你可以否認控罪,法官判決一般會以表面証供,例如個賊指証你接贓,就好大機會入罪。不過法官都會考慮你的背景及有無犯罪動機,其實動機是很重要的,如果証據不足的情況下,法官多數考慮你的背景及動機,如果你行為良好,無案底,有穩定職業,就唔會想信你會為件物品去接贓而自毀前程,就多數判你無事,但如果你有案底,又無固定職業
*睇清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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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#
發表於 7-9-2010 01:03:54 | 只看該作者
買賣贓物

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,任何人若明知是贓物還進行買賣,可能會被控處理贓物罪,刑罰等同盜竊罪,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可判監十四年。今年八月,兩名自由行來港的內地手機銷售員,在旺角藏有六部賊贓手機,被控以處理贓物罪,雖然法官相信兩被告不知道手機來源,但仍判他們入獄兩個月。

接贓可判囚十年

黃國桐指出,對於購買賊贓一方,警方一般都控以接贓罪,但在法庭上,控方必須有充份證據指控事主是明知自己購買的是賊贓。
若證實被告當時並不知所買的是賊贓,雖罪名不成立,但法庭亦會將有關物件充公。黃國桐又說,本港現行法例接贓罪名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,以及根據罪行判處相關罰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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